河南新型储能发展征求意见:独立储能补贴调峰0.3元/kWh、放电量0.3元/kWh
2023年4月25日,河南发改委发布《加快我省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到2025年,力争新能源配套的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400万千瓦以上。对建成投运的独立储能电站,按放电量,省财政还将提供0.3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2年。
2021年及以后进入年度风光开发方案的新能源项目,严格按照开发方案规定的储能配比建设储能设施,储能设施投运时间应不晚于新能源项目,如未按要求投运,电网不得调度和收购其电力电量。同一区域内,储能配比高的新能源项目优先调度,容量比例相同的情况下,储能时长长的优先调度。鼓励已并网的存量新能源项目(户用分布式、国家扶贫项目除外)配置新型储能设施。重点发展大型独立储能电站。发挥大型储能电站调节能力强、易调度的优势,重点建设容量不低于10万千瓦时的独立储能电站。对新能源企业配建的、容量不低于10万千瓦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型储能项目,按照自愿原则,在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达到相关标准规范和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等有关方面要求,并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可被电网监控和调度的基础上,可转为独立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