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容量补偿征求意见:现货联动330元/kW·年、不联动165元/kW·年!独立储能充电量参与费用分摊!
2026年8月31日,网传河南省关于建立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该文件明确,可靠容量补偿标准现阶段按照330元/千瓦·年(含税)执行,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纳入补偿机制范围内。纳入实施范围的可靠容量根据顶峰能力按统一原则进行补偿。
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建立后,年度中长期交易价格下限调整为现货市场出清价格下限。2027年底前取消强制中长期签约比例相关考核要求。省内煤电机组可自愿选择是否将年度及月度中长期交易电量的70%与现货市场价格联动,选择价格联动的,可靠容量补偿标准按330元/千瓦·年执行,并纳入运行成本补偿机制;选择不联动的,可靠容量补偿标准按165元/千瓦·年执行,不纳入运行成本补偿机制。
机组月度可靠容量补偿电费=机组可靠容量x可靠容量补偿标准x容量供需系数/12
对于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等发电时长受限机组,其可靠容量为交流侧最大放电功率乘以可靠容量系数,交流侧最大放电功率取年度较高及较低温度水平下实测放电功率的较小值,可靠容量系数按交流侧最大放电功率时长除以近3年内全年系统顶峰时段最大持续时长的最高值确定,大于1时取1。
容量供需系数=系统总容量需求/总可靠容量的比值,根据河南省电力供电裕度确定,现阶段暂定为1。容量供需系数暂参考近3年的最大值。初期,考虑用户电价承受能力,数值大于1时取1。
全年系统顶峰时段:电力系统全年8760小时的净负荷从高到低排序,前3%的时段。
全年系统顶峰时段最大持续时长:全年系统顶峰时段中最大的持续小时数。
执行可靠容量补偿机制的机组实行动态清单制管理,经过相关认定后,自商运次月起纳入执行清单。
补偿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中,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包括电网侧独立储能充电电量、省内抽水蓄能电站抽水电量及外送电量,下同)分摊。
机组年度考核费用=机组差额容量x可靠容量补偿标准x容量供需系数
年度考核时,按上一年度的差额容量、可靠容量标准及容量供需系数进行扣减,次年2月起平均分摊至本年度各月。年度考核扣除的费用纳入次年系统运行费中,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享。
另外,文件明确指出,将分别制定《河南省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电费考核实施细则》、《河南省发电侧成本调查实施细则》、《河南省电力市场报价替换实施细则》、《河南省发电侧运行成本补偿实施细则》、《河南省用户电价承受能力评估指引》。其中,将用户电价承受能力评估结果作为确定可靠容量补偿标准,制定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及新能源和新型储能发展规划、方案等重要依据。未开展用户电价承受能力评估的项目,不得纳入规划及核准,不得给予可靠容量补偿。文件自 2027年1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