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零碳园区等项目就近消纳:按容(需)缴纳输配电费,用网电量承担上网电费/系统运行费等
9月7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并针对河南省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说明,其中,
适用范围方面指出,
范围包括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相关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公布实施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零碳园区等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其中,项目负荷,电源,储能等均位于同一用地红线内的,整体视为工商业用户,不适用于本通知明确的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
项目承担费用方面表示,
1、项目按容(需)量缴纳输配电费,月度输配电费计算方法为:输配电费=按现行政策缴纳的容(需)量电费+项目所在电压等级现行电量电价标准x平均负荷率x730小时x接入公共电网容量。
2、项目用网电量按现行政策承担上网(交易)电费、系统运行费、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费用。
3、项目自发自用电量(含用户用地红线内的新能源自发自用电量,下同)暂不缴纳系统运行费(含政策性交叉补贴新增损益),不承担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按财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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